泸州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
关于建立“积极预防、系统治理”工作机制
的实施方案
中心各科室:
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按照《中共泸州市纪委 泸州市监察局关于建立“积极预防、系统治理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泸纪发〔2014〕8号)文件要求,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,推进反腐倡廉突出问题治理系统化,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和中央纪委监察部“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”要求,系统推进预防腐败工作,促进系统化预防腐败机制形成奠定基础。结合本单位实际,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、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、市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,坚持“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方针,实施“积极预防”战略,健全预防腐败机制制度,推进惩防一体化突出问题治理系统化,为推进全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。
二、工作目标
在本单位构建起“积极预防、系统治理”工作机制基本框架,初步建立防腐拒变教育长效机制,逐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,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,达到120指挥调派工作更加有序、医疗急救监督与指导行为更加规范,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树立起泸州“120”良好形象。
三、工作安排
按照《中共泸州市纪委 泸州市监察局关于建立“积极预防、系统治理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泸纪发〔2014〕8号)总体要求,在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,实行“一岗双责”,分四个阶段展开此项工作。
(一)召开职工动员会,明确责任清单(3月底前)。一是制定开展“积极预防、系统治理”实施方案,整体规划部署试点工作任务,明确责任;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治理工作动员会,认真学习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,营造本单位党风廉政良好氛围;三是制定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,明确各环节具体责任人。
(二)召开问题研判会,梳理措施清单(4月底前)。一是中心调度科、党政办要从电话投诉、信访反映、上级交办、网络舆情、日常交谈、工作督查、网络急救站反映等多渠道收集到的系统治理工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,梳理出具有苗头性、普遍性、典型性的问题,形成信息收集报告书。对各科室反映问题进行汇总,梳理出开展系统治理问题的初步意见,经中心党支部会议商议后确定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治理;二是在系统化防治腐败措施清单的基础上,形成综合调研报告,以正式文件上报。
(三)召开情况通报会,完善治理清单(6月—11月)。根据预防腐败建议书,制定本单位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书,明确治理措施进行任务分解,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中心各科室,落实到具体责任人。并每月召开职工会议,通报本单位治理工作进展及落实市卫生计生委预防腐败建议书情况。
(四)召开效果评估会,总结成效清单(11月底前)。组织开展成效评估,总结治理成效清单,完成效果评估报告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。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“积极预防,系统治理”工作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必然要求。坚持“一岗双责”原则,建立起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制,将此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科室,落实到各具体责任人。
(二)结合实际,开展工作。预防为主,各科室要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把制度创新纳入工作全过程,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、行为规范、工作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,逐步建立防腐治变的长效机制,切实做到依法行政。
(三)加强督导,严格考评。中心党政办公室要把“积极预防、系统治理”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内容,加强对调度科和医教科的督查指导。党支部书记要将对各具体责任人开展积极预防,系统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,评估结果纳入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。
泸州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
2015年3月16日